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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罰金會不會被判緩刑

交了罰金會不會被判緩刑

一、交了罰金會不會被判緩刑

罰金與緩刑有一定的關係。緩刑的案子,多半都是已經交了罰金的,但不能反過來説,交了罰金就能緩刑。

罰金是指強制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作為一種財產刑,是以剝奪犯罪人金錢為內容的,這是罰金與其他刑罰方法顯著區別之所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二、判了緩刑就必須要繳納罰金嗎

罰金屬於附加刑,能否判處罰金取決於刑法對於該罪名是否有規定刑法中,一直遵行的原則是“罪刑法定原則”,一個人是否有罪,罪輕還是罪重,具體該判處刑罰,需要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在規定的範圍內量刑,這才符合罪刑法定原則。

而不可能因為對這個人判處了緩刑的方式,所以就必須繳納罰金。具體要對犯罪是否處於罰金的附加刑,要看刑法有沒有對這個罪名上有明確具體的罰金條款,如果有的話法官還會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是否需要並處罰金。

而要處罰金的數目,在法律條款上也有明確具體的倍數和數額規定,所以一切都是以法律的規定為準,沒有相應的法律原理和標準去換算和推算。但罰金的數目通常會以違法所得為基數進行計算。

為什麼會有人問判處了緩刑是否有並處罰金,其實是受花錢消災思想的影響,總認為已經佔到了不用到監獄服刑的便宜,那麼交點罰金是不是理所應當的事情,其實這種觀念是錯誤的,該交的法律會提前規定,不該交的,關聯上也不能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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