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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3000元達到判刑了嗎?

盜竊3000元達到判刑了嗎?

一、盜竊3000元達到判刑了嗎

盜竊3000元達到了盜竊罪的判刑標準;

一般情況下,達到1000元以上就可以定罪,根據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和治安形勢的不同,構成盜竊罪立案起點也存在差異,不完全相同。依據法律法規,盜竊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為1000元至3000。構成盜竊罪不止和盜竊數額有關,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數額未達到規定數額,也可能涉嫌盜竊罪。

二、盜竊罪的主觀要件有哪些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盜竊罪故意的內容具體如下:

(1)行為人明確地意識到其盜竊行為的對象是他人所有或佔有的財物。

行為人只要依據一般的認識能力和社會常識,推知該物為他人所有或佔有即可。至於財物的所有人或佔有人是誰,並不要求行為人有明確、具體的預見或認識。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車,河中一羣暫時無人看管的鴨子,客車行李架上的行李等。如果行為人過失地將他人的財物誤認為是自己的財物取走,在發現之後予以返還的,由於缺少故意的內容和非法佔有的意圖,不成立盜竊罪。

(2)對盜竊後果的預見。如進入銀行偷保險櫃,就意圖盜竊數額巨大或特別巨大的財物。

進入博物館就意圖偷文物。這樣的犯意,表明了盜竊犯意圖給社會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為的社會危害性。

(3)非法佔有不僅包括自己佔有,也包括為第三者或集體佔有。

對非法竊取並佔為己有的財物,隨後又將其譭棄、贈予他人或者又被他人非法佔有的,系案犯對財物的處理問題,改變不了其非法侵犯財產所有權的性質,不影響盜竊罪的成立。如果對某種財物未經物主同意,暫時挪用或借用,無非法佔有的目的,用後準備歸還的,不能構成盜竊罪。構成其他犯罪的,可以將這一情況作為情節考慮。有一些偷汽車的案件即屬此種情況。

盜竊的行為是會讓他人的錢財受到重大損失,只要盜竊的數額達到較大者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此罪是屬於數額犯一般盜竊的數額越大所存在的刑期就會越重,輕者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嚴重者是會高達無期徒刑,並處相應的罰金或沒收財產。

標籤:判刑 盜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