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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受賄兩百多萬怎麼處罰

公務員受賄兩百多萬怎麼處罰

就公務員受賄兩百多萬來看,結合最新的司法解釋規定,現在屬於數額巨大範圍內,而這樣的情況下對罪犯的處罰,自然也就不會按照受賄罪一般的情節來處罰。到底這樣的情況下,該如何追究公務員的刑事責任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話,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公務員受賄兩百多萬怎麼處罰

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內容正是對貪污罪量刑的規定。雖然這次刑九中並沒有很明確的寫出關於對受賄罪量刑的修改內容,但是卻有關於貪污罪量刑方面的內容。根據 《刑法》中的規定,也就是對受賄罪量刑作出了修改。

刑法修正案(九)

四十四、將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修改為:“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二、受賄罪數額標準

2016年4月18日起開始實施的《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貪污、受賄罪的相關量刑數額作出了進一步的規定。

1、受賄罪數額較大標準,30000元-200000元

2、受賄罪數額巨大標準,200000元-3000000元

3、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標準,3000000元以上

通過上文的講解,大家應該清楚如果公務員受賄兩百多萬的話,則此時一般是給予行為人3-10年有期徒刑的處罰,而要是公務員有多次貪污的情況,並且也沒有經過處理的話,則此時可以累計計算貪污的具體數額。假如你在這方面遇到了什麼問題的話,其實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