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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跡司法鑑定的範圍是什麼?

痕跡司法鑑定的範圍是什麼?

司法鑑定的內容是非常廣泛的,不僅僅是醫患糾紛和交通事故糾紛問題在司法途徑上才會涉及到司法鑑定,其實在很多方面都會涉及到司法鑑定的問題,其中有一項是痕跡司法鑑定的範圍,但很多人對此都不瞭解,不知道鑑定的內容範圍是什麼。那痕跡司法鑑定的範圍是什麼呢?

一、痕跡司法鑑定:

是指具有專門知識的人接受指派或委託,運用痕跡學的原理和技術,對案件中涉及的有關人體,物體形成痕跡的同一性及分離痕跡與整體相關性等進行鑑別或判斷的一種活動。運用槍械學、彈藥學、彈道學的理論和技術,對槍彈及射擊後殘留物、殘留物形成的痕跡、槍支和彈藥及殺傷力進行鑑定。

二、常見鑒定內容:

涉案痕跡:案件(犯罪現場、合同、協議、借貸糾紛等)中涉及的指紋、足跡、工具痕跡、槍彈痕跡、牙齒、開鎖等痕跡。

車輛痕跡:交通事故或其他案件中對車輛痕跡(輪胎行駛印痕、剎車印痕、路面擦劃痕跡、車體痕跡、附着物痕跡)檢驗確認事實情況、提供劃分責任依據。通過碰撞痕跡確定碰撞對應部位,碰撞方式。

物品痕跡:各種物品(手機、手錶、家電、車輛等)是否有撕開保修標籤、進水、再次維修、撞擊痕跡。確定手機等是否為人為使用不當出現故障。

火災痕跡:對室內或室外的火災(家用電器、車輛等)確定火源、起火點、蔓延方向、燃燒速率等,認定火災原因。確認起火原因,為火災損失責任劃分提供依據。

爆炸痕跡:液化氣、天然氣、粉塵、鍋爐、炸藥、油料等引起的爆炸痕跡,依據爆炸特徵等確認爆炸原因,為爆炸損失責任劃分等提供依據。

隱性痕跡:涉及物體、人體及其它可見或用相應方法可顯現痕跡,如交通事故中方向盤上的指紋痕跡。

司法鑑定的結果對於審理來説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結果往往直接會導致審理的偏向,得知事件中的真實還原,當然可能也會存在一定偏差的情況,如果和自身得知的情況不符合的話可以選擇繼續上訴或者是申請重新進行司法鑑定。

標籤:痕跡 司法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