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司法鑑定

鑑定機構鑑定筆跡怎麼收費?

鑑定機構鑑定筆跡怎麼收費?

一、鑑定機構鑑定筆跡怎麼收費?

筆跡鑑定費用的指導基準價是1000元,在此基礎上,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上下浮動20%,涉及重大案件或者複雜疑難案件,可以上浮40%。司法鑑定機構需要預收或者墊支費用的,應當事前與委託人協商一致,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司法鑑定機構在接受委託提供司法鑑定服務過程中,單方邀請專家參與鑑定或者出具諮詢意見的,其費用由司法鑑定機構承擔,但經委託人同意的除外。司法鑑定機構在為委託人提供司法鑑定服務過程中,代委託人支付給司法鑑定人的異地鑑定差旅費,不屬於司法鑑定收費範圍,由委託人另行支付。司法鑑定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作證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補貼,不屬於司法鑑定收費範圍,由人民法院按照國家規定標準代為收取後交付司法鑑定機構。

二、司法鑑定費用誰承擔?

鑑定費實行“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鑑定機構。司法鑑定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鑑定費由負擔舉證義務的一方墊付。由法院根據案情,法院判決如果全部敗訴當然是全部由敗訴方承擔。如果有一部分訴求得到支持,各承擔一部分。司法鑑定的鑑定費仍然是按照,誰提出,誰預先繳納的原則!因此,最終的鑑定費用的承擔還是與鑑定結果相關係的。

對筆跡鑑定的申請由誰提出,應當根據具體案情的不同而分配。當原告所提供證據達到了證明借貸關係成立或證明了借條系被告所書,完成了舉證責任時,被告如否認是其簽字則由被告申請作筆跡鑑定;當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證明責任時,則首先應當由原告自己申請作筆跡鑑定,從而完成自己的證明責任。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條是被告所籤的舉證責任後,被告抗辯時,舉證責任才依法發生轉移,由被告對抗辯事實進行舉證,這是對“誰主張、誰舉證”原則的正確理解。

綜上所述,在民事訴訟中,涉及到文書糾紛的,經常會用到筆跡鑑定,當事人提出鑑定要求,根據誰舉證誰承擔費用的辦法,要繳納鑑定費用。鑑定機構收取鑑定費的基數是一千元,其會根據鑑定內容複雜程度及花費時間等,在這個基礎上做出一定調整。

標籤:機構 筆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