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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後多久可以取保候審嗎

批捕後多久可以取保候審嗎

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以下情形,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羈押的。

4.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

5.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能結案,沒有社會危險性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七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標籤:取保候審 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