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取保候審

申請取保候審後的流程怎麼走?

一、申請取保候審後的流程怎麼走?

申請取保候審後的流程怎麼走?

會根據情況進行刑事拘留,偵查期限不會超過兩個月,然後就是起訴階段。

1.首先,公安機關會視情況對其進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請檢察院批捕,可以延長一至四日,檢察院一般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竄作案、結夥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捕的時候可以延長至一個月,也就是説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長是三十七天。

2.逮捕後的偵查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區、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等可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對於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罰的嫌疑人,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

3.在公安階段的時間一般是二個半月到三個月左右,最長是八個月。然後,案件由公安機關的辦案人員寫出起訴意見書及案卷、證據移送到檢察院,即審查起訴階段。這個階段一般是一個月,重大複雜的可延長半個月。

二、申請了取保候審為什麼要關滿37天?

可能是案件還處於偵查階段。

1.關在看守所辦了取保候審,37天了還沒有放人,應該是案件還處於偵查階段。

2.根據保釋法的規定,警察必須在保釋期間收集證據以進行指控,否則只能將嫌疑人釋放,為了打擊犯罪,警察必須加快工作節奏,提高效率,而效率對刑事訴訟又有莫大的意義。

三、一般北京取保候審流程要幾天?

北京一般三天就可以。

1.符合規定三天就可以。

2.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3.取保候審的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

4.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四、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取保候審的?

犯罪情節輕微,可以取保候審。

1.如果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有可能予以逮捕。至於其最終結果是否需要收監,由法院審理後作出判決。取保候審,完全不等於最終不能判實刑、不需要收監。

2.不過,取保候審有其適用條件,一般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才可以取保。因此,一般來説,取保候審,很有可能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或判處緩刑、單處罰金等非實刑。

2.説明不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

取保候審關滿37天,可能是因為案件還處於偵查階段。一般在北京進行取保候審流程需要三天左右,只要符合規定就是可以的。並且申請取保候審要用書面的形式來進行。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申請。

標籤:取保候審 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