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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批捕後能取保嗎

只要滿足取保候審的條件,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都可以根據職權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決定予以取保候審。從司法實踐來看,如果當事人尚未被檢察院批准逮捕,則可以直接由公安機關決定予以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法院批捕後能取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