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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退查能否取保候審?

檢察院退查能否取保候審?
律師解答:符合條件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律師解析:符合條件可以申請取保候審。檢察院退偵的案件,如果符合取保候審的要求,經過當事人申請,可以變更強制措施,對其執行取保候審措施。在取保期間,當事人要遵守相關規定,不得擅自離開。檢察院兩次退偵後,如果還不能確定起訴的,應當通知辦案機關釋放當事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