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取保候審金一般退不了嗎
一、根據規定取保候審金一般退不了嗎?
取保候審金一般都可以退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零一條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本規定第八十九條、第九十條有關規定,也沒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規定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
被取保候審人可以憑退還保證金決定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被取保候審人委託他人領取的,應當出具委託書。
二、沒收取保候審保證金的規定是怎樣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九十六條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違反本規定第八十九條、第九十條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其違反規定的情節,決定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其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變更強制措施或者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其先行拘留。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的,被取保候審人違反應當遵守的規定,負責執行的派出所應當及時通知決定取保候審的機關。
第九十七條 需要沒收保證金的,應當經過嚴格審核後,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沒收保證金決定書。
決定沒收五萬元以上保證金的,應當經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第九十八條沒收保證金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在三日以內向被取保候審人宣讀,並責令其在沒收保證金決定書上簽名、捺指印;被取保候審人在逃或者具有其他情形不能到場的,應當向其成年家屬、法定代理人、辯護人或者單位、居住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宣佈,由其成年家屬、法定代理人、辯護人或者單位、居住地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的負責人在沒收保證金決定書上簽名。
被取保候審人或者其成年家屬、法定代理人、辯護人或者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人拒絕簽名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沒收保證金決定書上註明。
第九十九條公安機關在宣讀沒收保證金決定書時,應當告知如果對沒收保證金的決定不服,被取保候審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在五日以內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複議。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複議申請後七日以內作出決定。
被取保候審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後五日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核一次。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複核申請後七日以內作出決定。對上級公安機關撤銷或者變更沒收保證金決定的,下級公安機關應當執行。
第一百條沒收保證金的決定已過複議期限,或者複議、複核後維持原決定或者變更沒收保證金數額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通知指定的銀行將沒收的保證金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上繳國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的,還應當在三日以內通知決定取保候審的機關。
綜上所述,如果取保候審金退不了,是被取保候審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沒有任何正當理由,辦案機關絕對不可能也沒有權利隨便沒收取保候審保證金,在沒收保證金的時候,會製作沒收保證金決定書並通知被取保候審人。
-
治安拘留何時可以保釋?
律師解析:治安拘留不可以保釋。保釋的法律術語是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所以不能運用到行政案件中使用。取保候審是刑事強制措施中的一種,是指偵查機關對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
-
批捕後能夠取保嗎
律師解答:能夠。律師解析:批捕後能夠取保。根據《刑事訴訟法》,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第六十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夠取保候審。批捕後,如果行為人的犯罪情節較輕,能夠進行取保候審,但是要對當事人的人身自由做出一定的限制。法律依...
-
取保候審多久後沒事
律師解析:被取保候審後,是否需要判刑根據實際案情決定。如果經公安機關偵查,發現被取保候審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的,可以作出撤案的決定。反之如果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移送至檢察院,依法提起刑事公訴。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
取保候審幾天能出來
律師解析:從申請取保候審到申請是否被批准,沒有法律規定時限。只有辦案機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如果案子還在偵查階段由公安機關批准就快一點。如果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取保候審申請還要由檢察院批准,再交給公安機關執行,這樣可能就慢一點。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