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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取保候審有沒有判無罪的

一、通常取保候審有沒有判無罪的

通常取保候審有沒有判無罪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取保候審一般是犯罪嫌疑人關押期限已滿但案子尚未結案,先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做到隨傳隨到,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外出,配合調查此案的強制措施。

取保候審條件:取保候審一般是指對犯罪較輕的罪犯,最高量刑不超過三年,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能判處拘役或緩刑的罪犯,才可以使用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取保候審也可能對犯罪積極參加但不確定就是犯罪的人,也可以臨時關押進行調查,關押期限已滿,就會取保候審,做到隨傳隨到,若確實不構成犯罪,便會解除取保候審,無罪釋放。若已構成犯罪,便會再次關押,或到法院宣佈緩刑。

二、取保候審完了還會判刑嗎

一般而言,被採取取保候審仍有很大可能被判刑。目前,就只有兩種情況是不會判刑的。第一,那就是犯罪嫌疑人本來就是沒有觸犯刑法;第二,因為證據存在瑕疵,不能充分證明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實,因而不能判刑。

首先,必須指出,取保候審是對觸犯刑法的人,一種訴前保險措施。

因而可以推定出,此等犯罪嫌疑人之所以不被採取更為嚴重的措施,是因為其所實施的行為對公共安全危害性較小,很有可能不再有此等類似於犯罪行為的事實發生,或者是該犯罪嫌疑人有很大的可能所判處的刑罰較輕,一般都低於3年以下,甚至很有可能無須在監獄裏受罰。

當然,取保之後的犯罪嫌疑人,決不可以在此期間再犯任何事,最好潔身自好,連治安管理處罰法都不要觸犯,同時也不要與之前一起犯事的相關人士聯繫。

還要嚴格遵守相關的規定,如果是採取保證人制度,不要辜負保證人的信任,更不要因自己一時之快而連累保證人。

對於是否判刑,這個決定其實是由司法機關決定的。最後的結果將會在審判階段的裁判文書中才顯示出來,而並非是在前述階段就可以體現出案件結果的。因此,在實務中,一般被採取強制措施的,偵查機關大多會有較為充分的證據予以證明該犯罪事實的存在。所以,一般都會被判刑。

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並不代表不會判決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會不會坐牢還要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後判決才知道。取保候審的期間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案件,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十五日前,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作出決定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通知公安機關執行。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採取保證金擔保方式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也沒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檢察院解除取保候審時,應當通知公安機關退還保證金。

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違反應當遵守的規定,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提請批准逮捕。人民檢察院應當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審查批准逮捕。

取保候審完了,如果檢察院法院發現了重大證據指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實的話,那麼也是需要進行判刑的。犯罪嫌疑人會不會被判刑跟取保候審關係沒有直接的關係。取保候審制度主要影響的是犯罪嫌疑人被關押的狀態。

標籤:取保候審 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