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取保候審

犯罪者能取保候審的案子大嗎

一、犯罪者能取保候審的案子大嗎

犯罪者能取保候審的案子大嗎

取保候審屬於刑事訴訟期間的臨時強制措施,重大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是不能取保候審的,除非患有嚴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為在司法機關被關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擔保而准予釋放。在實行國家或地區,保釋須由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保佐人申請並繳納相當數額的保證金。在中國,對應當逮捕的人犯,如發現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及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或罪行較輕的人,即可採取取保候審的措施。司法機關將申請保釋的人和保證人當面對保落實,然後予以釋放。這種保釋措施體現了法律的人道主義精神。

辦理這類取保候審的當事人員,應符合我國的法律規定進行辦理。辦理時,遞交相關的證明材料,確保這類取保候審能夠順利的辦理。辦理時我國的檢察機關對這類人員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查,符合條件的才能夠辦理這類案件的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