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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和保釋有區別嗎

保釋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擔保或接受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將其釋放的制度,是英美法系中的,類似於我國取保候審制度。

假釋和保釋有區別嗎

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

假釋與保釋的區別:

(1)適用對象不同:假釋是針對已經被法院判決的;而保釋還是在法院判決前,即偵查或者審查起訴階段。

(2)期限不同。

(3)適用的條件不同。

(4)適用的機關或者説決定的機關不同。前者一般是由監獄提出,報法院批准,後者一般是公檢法三機關都有權。

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假釋在我國刑法中一項重要的刑罰執行制度,正確地適用假釋,把那些經過一定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必要繼續關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會上進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勵犯罪分子服從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復歸社會、有利於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一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

標籤:假釋 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