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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檢察院辦取保多久放人?

一、如果檢察院辦取保多久放人?

如果檢察院辦取保多久放人?

最多一週的時間。

1.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如果批准的,最多一週時間。

2.《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如果取保失敗是不是很嚴重案情?

是比較嚴重的。

1.如果公檢法機關不同意取保候審,一般來説就是案情較為嚴重的,至少是必須判處實刑的案件。

2.顧名思義,取保候審就是採取保證的方式,讓犯罪嫌疑人(被告)回家等待開庭審判。它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三、如果取保必須要37天才能出來嗎?

不一定要等37天。

1.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不一定就等到37天。

2.《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跨省刑事案件取保流程是怎樣的?

先去外地辦案機關,出示身份證明,律師需要出示委託書,再出示取保申請書。

1.可以聘請律師辦理取保候審,近親屬也可以到外地辦案機關辦理取保候審,先出示身份證明,在出示委託書和申請書。

2.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3.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申請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上述人員申請取保候審的,有權決定的機關應當在七日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同意取保候審的,依法部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

如果要取保的話,不一定必須要等到37天才能出來,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一般24小時可以放人,最多一週的時間。取保候審不屬於刑罰,所以不用擔心會對子女造成影響,也不會影響子女考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