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取保候審條件有哪些
一、刑事取保候審條件有哪些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較輕,沒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當採用取保候審。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較重,但在採取取保候審時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且沒有逮捕必要時,應當採用取保候審。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羈押的,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審。
4、依法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
具有此種情形,在逮捕前發現的,就不能決定逮捕;在逮捕後發現的,則應變更強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審方法。
5、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缺乏證明其有犯罪事實的足夠證據,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內不能收集到相應證據,而需繼續收集證據的情形。大道的
6、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起訴、一審、二審的辦案期限內不能結案,採用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險性的。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則》第37條第7項的規定,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根據公安部《規定》第63條第5、7項的規定,對提請逮捕後,檢察院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核的,移交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審。
二、不適用取保候審的情形有哪些
公安部《規定》第64條規定: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則》第38條規定,對於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在實踐中,不少家屬在親人犯罪後,都會希望通過取保候審的方式,讓親人暫時不用被刑拘,而想要辦理取保候審就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行。而法律中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限,最長是不能超過12個月的,不過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都是有權對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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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幾天能出來
律師解析:從申請取保候審到申請是否被批准,沒有法律規定時限。只有辦案機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如果案子還在偵查階段由公安機關批准就快一點。如果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取保候審申請還要由檢察院批准,再交給公安機關執行,這樣可能就慢一點。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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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必須要37天可以出來嗎
律師解析:取保候審不需要關滿37天。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法律依據:《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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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採取取保候審的條件具體有哪些
律師解析:能夠採取取保候審的條件是: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較輕,沒有必要逮捕,對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當採用取保候審。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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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多久後沒事
律師解析:被取保候審後,是否需要判刑根據實際案情決定。如果經公安機關偵查,發現被取保候審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的,可以作出撤案的決定。反之如果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移送至檢察院,依法提起刑事公訴。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