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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買火車票能被發現嗎

一、取保候審買火車票能被發現嗎

取保候審買火車票能被發現嗎

依據新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因此,取保候審期間,如果沒有執行機關的批准去外地是不可以的。

二、取保候審的適用對象有哪些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四)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五)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採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六)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三、取保候審的期限是怎樣的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在人民法院二審期間,犯罪嫌疑人羈押期已經超過一審法院所判處的有期徒刑的,也適用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綜上所述,在取保候審期間,雖然限定了嫌疑人的活動範圍,但如果有特殊情況的,是可以申請坐火車去外地的,當然這也是在經過執行機關同意之後才可以,所以在購買火車票的時候會用相應的記錄,但是也是可以成功購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