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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批捕後多久能出來?

人被批捕後多久能出來?

人被批捕後多久能出來,應當根據犯罪事實進行認定,如果 被司法判決的話就只能刑滿釋放後才可以出來了,對於這方面的法律法規,讓我們跟着本站小編來了解一下。

一、人被批捕後多久能出來?

人被批捕後多久能出來,應當根據犯罪事實進行認定,如果被司法判決的話就只能刑滿釋放後才可以出來了。一般刑事案件批捕後如果沒有經過批准不能見家人。《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後,提請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批准或決定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在24小時之內進行訊問。對於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應當變更強制措施或者立即釋放。立即釋放的,應當發給釋放證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外,應在24小時以內將逮捕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或所在單位。不便通知的,應將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註明。

二、司法解釋

逮捕是國家司法機關所採取的、在一定時間內完全剝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家屬接到逮捕通知書後,只能委託律師會見,家屬不能見到他本人批捕後親屬不可以見犯罪嫌疑人。無論是刑事拘留還是已經轉為逮捕,家屬都是不可以見到的。可以見到的有兩種情況,一是法院公開開庭是你們可以旁聽,見到嫌疑人,但不可以和對方講話。第二種就是法院作出生效判決,被告人到監獄服刑後,這種屬於正常的家屬探視。

批准逮捕是刑事偵查的一種強制措施。實際上這是一個動賓短語,或者是動賓詞組,批准逮捕是一個程序工作,批准是檢察機關的權限,逮捕一般是偵查機關(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的偵查部門)的工作。

人被批捕後,檢察機關會根據實際情況對犯罪事實進行認定,而後還需要提交到法庭進行審判,一般情況下只能在服刑期滿後才能釋放出來。但是在服刑期間,當事人的親屬可以要求探視,需要注意的是,探視應當在司法機關的相關規定下進行,不得違反相關的法律造成違法犯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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