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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批捕後多久到法院?

交通肇事批捕後多久到法院?

一、交通肇事批捕後多久到法院?

沒有具體時間規定,一般幾個月左右。按照刑事訴訟法,偵查期限一般為2個月,批捕一般也是要在兩三個月內到法院才比較合理,當然也沒有經驗這麼絕對,如果是是案情複雜,經過批准可以最長7個月到法院。一般來説,公安機關偵查清楚以後,會把案件的相關情況移交給檢察院審,起訴為一個月,但是如果檢察院認為案情不清的,還需要公安機關接着調查的話,可以讓公安機關補充繼續,會再延長1個月。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二、交通肇事犯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2、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綜上所述,發生交通肇事犯罪,公安機關先介入,對嫌疑人批捕,這時刑事偵查開始。從批捕到檢察院移送法院,有兩個環節,刑事偵查和檢察院審查起訴,時間上在兩三個月左右。如果中間涉及到退回補充偵查,還會額外增加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