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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後多久開庭

拘留後多久開庭
律師解析:拘留後一般四個月到五個半月左右的時間會開庭。因為刑事拘留最長為三十七天,且偵查羈押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可延長一個月;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是一個月,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