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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批准逮捕?

誰能批准逮捕?
律師解析:對於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決定逮捕或者檢察院對自偵案件的決定逮捕的以外,必須經檢察院批准。
一、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
1、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疑問的;
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
3、偵查活動可能有重大違法行為的。
二、逮捕,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者發生社會危險性,而依法剝奪其人身自由,予以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