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強姦辯護

傳播淫穢書刊的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傳播淫穢書刊的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傳播淫穢書刊的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以牟利為目的,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 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 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明知他人用於出版淫穢書刊而提供書號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三百六十六條【單位犯本節規定之罪的處罰】單位犯本節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三百六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二、傳播淫穢書刊的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向他人傳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不以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傳播淫穢電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數量達到本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標準二倍以上的;

(二)數量分別達到本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二款第(一)項至第(五)項兩項以上標準的;

(三)造成嚴重後果的。

有些傳播淫穢書刊的犯罪嫌疑人自己認為,傳播這些淫穢的書刊並不帶有任何的盈利性,實際上即便不帶有盈利性,累計傳播的人數,在300到600人以上的也是要被判刑的。發現有人傳播淫穢書刊的,一定要及時投訴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