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貸款詐騙罪既遂的處罰標準
一、中國對貸款詐騙罪既遂的處罰標準
(一) 法律規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複擔保的;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二) 量刑基準點
1、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
貸款詐騙1萬元以上不滿1.4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1.4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6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1)貸款詐騙4萬元以上不足5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有“其他嚴重情節”。貸款詐騙4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8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個月:
①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金融機構工作人員行賄,數額較大的;
②揮霍貸款或者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致使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的;
③隱匿貸款去向,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④提供虛假擔保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⑤假冒他人名義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2)貸款詐騙5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3 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每增加第一項規定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個月。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
(1)貸款詐騙16萬元以上不足20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貸款詐騙16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 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一年:
①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金融機構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巨大的;
②攜帶貸款逃跑的;
③使用貸款進行犯罪活動的.
(2)貸款詐騙20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每增加前項情形之一,刑期增加一年。
二、貸款詐騙罪的認定和處理
貸款詐騙犯罪是目前案發較多的金融詐騙犯罪之一。審理貸款詐騙犯罪案件,應當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一是單位不能構成貸款詐騙罪。根據刑法第三十條和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單位不構成貸款詐騙罪。對於單位實施的貸款詐騙行為,不能以貸款詐騙罪定罪處罰,也不能以貸款詐騙罪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單位十分明顯地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簽訂、履行借款合同詐騙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的合同詐騙罪構成要件的,應當以合同詐騙罪定罪處罰。
二是要嚴格區分貸款詐騙與貸款糾紛的界限。對於合法取得貸款後,沒有按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到期沒有歸還貸款的,不能以貸款詐騙罪定罪處罰;對於確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不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因不具備貸款的條件而採取了欺騙手段獲取貸款,案發時有能力履行還貸義務,或者案發時不能歸還貸款是因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因經營不善、被騙、市場風險等,不應以貸款詐騙罪定罪處罰。
現實中,如果行為人沒有按貸款用途使用貸款,而是將貸款用於非法活動或者用於高風險投資,大肆揮霍貸款,攜款逃匿,隱匿貸款去向,貸款到期後拒不歸還等等。就應認定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只要達到數額較大就構成貸款詐騙罪。
-
詐騙罪不退贓能如何
律師解答:追繳並責令退賠。律師解析:追繳並責令退賠。詐騙犯罪不退贓款的,依據詐騙犯罪數額大小、情節嚴重等進行處罰,而公安機關會對贓款進行追繳並且責令退賠。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通常處三年...
-
詐騙案多久能開庭?
律師解析:無明確規定。我國法律沒有規定詐騙罪一般多久開庭,但是詐騙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六個月審結。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
-
涉嫌詐騙刑事拘留能放出來嗎
律師解答:涉嫌詐騙罪被拘留以後能放出來。律師解析:涉嫌詐騙罪被拘留以後能放出來。法律規定,行為人經偵查機關偵查之後,有充分的證據表明行為人構成詐騙罪的,公安機關會將案件移交給人民檢察院,由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但如果是刑事拘留後如發現屬於不應起...
-
如何界定經濟糾紛和詐騙罪
律師解析:經濟糾紛,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因人身和財產權益發生的權利衝突,當事人可以自願選擇和解、調解、仲裁等方式解決,也可通過民事訴訟保護合法權益。詐騙罪,是行為人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手段,非法佔有他人財產,危害社會行為,受害方難以通過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