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電信詐騙判多久都有哪些量刑標準?
1223電信詐騙判多久都有哪些量刑標準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數額較大”起點三千元的,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詐騙數額每增加三千元,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從而確定基準刑。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詐騙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三萬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詐騙公私財物數額滿二萬四千元不滿三萬元,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其他嚴重情節”,並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發佈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詐騙數額等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刑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詐騙數額每增加一萬元,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具有可以認定為“其他嚴重情節”情形,每增加一種情形,增加六個月至二年刑期。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詐騙公私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五十萬元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詐騙公私財物數額滿四十萬元不滿五十萬元,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其他特別嚴重情節”,除了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以外,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發佈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詐騙數額等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刑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犯罪數額每增加五萬元,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2)具有可以認定為“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情形,每增加一種情形,增加六個月至二年刑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重處罰,但同時具有兩種以上情形的,累計不得超過基準刑的100%:
(1)詐騙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已確定為基本犯罪構成事實或增加刑罰量的除外):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發佈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以上六種情形每增加一種情形,再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
(2)多次詐騙的,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
(3)為吸毒、賭博或者利用封建迷信、邪教組織等違法犯罪活動而詐騙的,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4)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寬處罰,但同時具有兩種以上情形的,累計不得超過基準刑的100%
(1)在案發前自動將贓物歸還被害人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2)確因生活所迫、學習、治病急需而詐騙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3)詐騙近親屬的財物的,近親屬諒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應當減少基準刑的20%-50%;
(4)其他可以從輕處罰的情形。
6.對於詐騙犯罪部分既有既遂、又有未遂,以既遂部分確定基準刑的,根據未遂部分犯罪行為的實行程度、造成損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以未遂部分確定基準刑的,根據既遂部分犯罪行為造成損害的大小等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40%以下。
7.需要説明的問題
(1)詐騙未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詐騙目標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定罪處罰,量刑起點和基準刑參照第1、2、3條的規定,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予以確定。
(2)詐騙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既遂部分所對應的量刑幅度較重,或者既、未遂所對應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確定基準刑,未遂部分作為調節基準刑的量刑情節;未遂部分對應的量刑幅度較重的,以未遂部分確定基準刑,既遂部分作為調節基準刑的量刑情節。
(3)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第三十七條、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免予刑事處罰: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諒解的;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在對詐騙罪的罪犯進行處罰時,我們要充分考慮其犯罪形態,屬於未遂、中止還是既遂,同時還要結合具體的詐騙手法以及詐騙數額進行處罰。如果存在法定的從輕、減輕處罰情節的,則在判刑的時候也要考慮進去。
綜上所述,根據我國相關規定,電話詐騙也是屬於詐騙行為的一種,詐騙數額小的,至少拘役3個月,如果詐騙數額較大者,甚至會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時刻防範這種電話詐騙,接到詐騙電話應及時舉報,謹防受騙,提高防騙意識,以免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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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詐騙罪判刑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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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從犯一般怎麼判刑
律師解析:從犯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具體如下:1、如果詐騙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處罰金;2、如果詐騙數額巨大或有其他的嚴重情節,那麼就處3-10年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如果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則可能被判處10年以上的有期或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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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騙取出口退税罪既遂怎麼處罰
律師解析:犯了騙取出口退税罪既遂的處罰:1、犯本罪既遂的,一般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騙取税款1-5倍罰金;2、騙取出口退税的數額巨大、情節嚴重的,處5-10年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罰金;3、騙取出口退税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