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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假藥罪和詐騙罪哪個罪重

一、生產銷售假藥罪和詐騙罪哪個罪重?

生產銷售假藥罪和詐騙罪哪個罪重

生產銷售假藥罪和詐騙罪沒有輕重之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構成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怎麼預防網絡詐騙?

1、不要隨意撥打網上的電話。

2、去正規的網站,注意防範“釣魚網站”所謂“釣魚網站”指不法分子利用各種手段,仿冒真實網站的URL地址以及頁面內容,或者利用真實網站服務器程序上的漏洞在站點的某些網頁中插入危險的HTML代碼,以此來騙取用户銀行或信用卡賬號、密碼等私人資料。

3、保管好自己的私人信息,不要隨便告訴陌生人。

三、生產銷售假藥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生產、銷售的假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

(一)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

(二)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貽誤診治的;

(三)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

(四)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我國法律制度中,不同的刑事罪名之間沒有什麼可比性,不能説生產銷售假藥罪有死刑,所以生產銷售假藥罪就比詐騙罪重,刑事案件的判刑標準跟犯罪情節是有關係的,生產銷售假藥案件中,如果犯罪情節較輕,嫌疑人也有可能被判處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