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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處罰法傳播淫穢物品如何處罰

一、治安管理處罰法傳播淫穢物品如何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傳播淫穢物品如何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八條規定,製作、運輸、複製、出售、出租淫穢的書刊、圖片、影片、音像製品等淫穢物品或者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的處罰: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規定,以牟利為目的,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三百六十四條的第一款和第四款規定,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

二、對傳播淫穢物品罪情節嚴重的認定

1、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向他人傳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2、不以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傳播淫穢電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數量在下列標準二倍以上的;

①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影、表演、動畫等視頻文件二十個以上的;

②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音頻文件一百個以上的;

③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刊物、圖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④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的淫穢電子信息,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一萬次以上的;

⑤以會員制方式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註冊會員達二百人以上的;

(二)數量分別達到上述兩項以上標準的;

(三)造成嚴重後果的。

3、利用聊天室、論壇、即時通信軟件、電子郵件等方式,實施上述條款規定行為的,應予立案追訴。

對於傳播淫穢物品的行為,若是行為人以牟利為目的,則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此外,必須是“情節嚴重”才構成此罪。主要是指,多次地、經常地傳播淫穢物品;所傳播的淫穢物品數量較大;雖然傳播淫穢物品數量不大、次數不多,但被傳播的對象人數眾多,造成的後果嚴重;在未成年人中傳播,造成嚴重後果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