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盜竊罪怎麼認定為情節輕微

在盜竊的時候如果盜竊的金額已經達到了兩三千的話,根據地方規定是可以定罪量刑的,但是如果盜竊的數額比較少為初犯悔罪表現也比較好的話,就屬於情節輕微的情況。
根據相關規範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準認定。
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盜竊罪怎麼認定為情節輕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