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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搶奪初中生的財物會不會加重處罰

高中生搶奪初中生的財物,被依法認定為搶奪罪的,以下情形為從重處罰情節:搶奪殘疾人、老年人、不滿14週歲未成年人的財物。而初中生的年齡在十二到十五週歲,所以如果是搶了不滿十四周歲的初中生,那麼這將作為從重處罰的考慮情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户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高中生搶奪初中生的財物會不會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