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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判死刑國家賠償金額是多少?

錯判死刑國家賠償金額是多少?

隨着我國司法體系的不斷完善和司法審判透明度的提高,現在很少出現冤假錯案了。只是在新聞中,我們偶爾會看到一些關於之前錯判的報道。其中有非常典型案例,就是當事人被錯判死刑並執行後多年,才沉冤得雪,這時國家會給家屬一筆賠償金。那麼錯判死刑國家賠償金額是多少?下面小編根據有關法律知識給大家重點講解下。

一、錯判死刑國家賠償金額是多少?

《國家賠償法》規定: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生活費的發放標準,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被扶養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週歲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致人精神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範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國家賠償金額的計算標準是怎樣的?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1)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等因殘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繼續治療所必需的費用,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國家規定的傷殘等級確定,最高不超過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3)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三、刑事賠償的範圍是什麼?

1、對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

2、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

3、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6、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

7、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

綜上所述,當事人被錯判死刑並執行是司法制度不完善導致的,除了要追究當年辦案人員的責任外,還要給家屬物質和精神上的補償。錯判死刑國家賠償金額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子女撫養費和精神慰問金等。其中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是國家職工平均工資的20倍。即便是國家給了賠償,也難以抵消家人失去親人的悲傷,這方面,國家要加強死刑複核,提高辦案的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