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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有前科怎麼量刑

吸毒行為本身屬於違法行為,但不構成犯罪的,所以如果僅僅是吸毒,適用的是《治安管理處罰法》,而不屬於《刑法》的管轄範疇。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吸毒可以被處以15日以下的拘留和2000元以下的罰款。但如果吸毒有前科,那麼就存在吸毒成癮的嫌疑,對於吸毒成癮人員,根據《禁毒法》第38條中的規定來看,可以要求吸毒成癮人員進行強制隔離戒毒,一般是三年,對於吸毒成癮後,屢教不改的,還可以實行勞動教養,直到戒毒成功,強制隔離戒毒和勞動教養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剝奪人身自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

吸毒有前科怎麼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