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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毒罪如何量刑

販毒罪如何量刑
販賣毒品的,無論數量多少,都會受到刑事處罰。
販賣兩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的鴉片、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的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或其他數量較大的毒品,當事人會被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處罰金。
販賣不滿兩百克的鴉片、不滿十克的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或其他少量的毒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處罰金;犯罪情節嚴重的,會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標籤:販毒 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