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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戒毒兩年最多減幾個月?

強制戒毒兩年最多減幾個月?
律師解析:強制戒毒兩年最多減幾個月?強制戒毒期限最多可依法減少十二個月,即一年。依照我國《禁毒法》規定,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一般為兩年。該期限依法可予以縮短的相關規定為:在執行強制隔離戒毒時間滿一年後,對於經診斷評估戒毒情況良好的戒毒人員,戒毒場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決定機關批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四十七條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執行強制隔離戒毒一年後,經診斷評估,對於戒毒情況良好的戒毒人員,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強制隔離戒毒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准。強制隔離戒毒期滿前,經診斷評估,對於需要延長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員,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提出延長戒毒期限的意見,報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機關批准。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最長可以延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