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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算容留他人吸毒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場所的行為。容留他人吸毒,這裏的容留是指實施了容留的行為,而不管這種行為是處於主動還是被動,所以,即使是吸毒者前來要求而被動的容留行為也會構成犯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們的身心健康;
2、犯罪客觀方面:行為人實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為,所謂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給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場所;
3、犯罪主體: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
4、犯罪主觀方面: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與販賣毒品罪的本質是不同的,販賣毒品罪的本質特徵在於其毒品交易的牟利性,這是與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根本區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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