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毒品辯護

販毒從犯基本判幾年有期徒刑

一、販毒從犯基本判幾年

販毒從犯基本判幾年有期徒刑

販毒從犯還是會根據販毒品種數量和情節去量刑,會比主犯從輕處罰,被判處構成了販賣毒品罪的,一般情況下要判處十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而最高則可以直接判處毒販死刑,與此同時還要沒收他的個人所有財產。有依據的販毒案從犯辯護是可以得到從輕處罰的,從犯的犯罪行為都是比組織犯罪行為的主犯要輕的,並且有些犯罪從犯是被脅迫才參與此犯罪行為的,若是能委託有經驗的律師進行辯護,並且其能夠詳細的分析案情,書寫的辯護詞確實能夠減輕犯罪。

販毒罪指犯罪分子在明明知道屬於毒品的情況下仍然要非法出售或者是收買毒品,無論數量有多少,法律明確要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並不是所有犯罪分子都有符合假釋的要求,我國對假釋是特別嚴格的,只有被判處了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可以假釋。除此之外,也還要求滿足其他一些條件才行。

二、從犯及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27條第1款的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從犯包括兩種人:

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對共同犯罪的形成與共同犯罪行為的實施、完成起次於主犯作用的犯罪分子;

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為共同犯罪提供有利條件的犯罪分子,通常是指幫助犯。

從犯是相對於主犯而言的。主犯是共同犯罪中的核心人物,沒有主犯就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只有主犯(須二人以上)沒有從犯的現象是存在的,而只有從犯沒有主犯的現象則不可能存在。 從犯也應對自己參與的全部犯罪承擔刑事責任,但根據刑法第27條第2款的規定,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綜上所述,對於如果在販毒案當中,從犯有相應的依據的,通過辯護可以得到從輕處罰,在本來的量刑規定當中從犯也會比主犯從輕量刑的,有些從犯也可能會在脅迫下販毒,所以通過委託相關的律師來進行辯護,能夠減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