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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中非直接致傷者也會受到處罰嗎?

一、故意傷害罪中非直接致傷者也會受到處罰嗎?

故意傷害罪中非直接致傷者也會受到處罰嗎?

非直接致傷,是指故意傷害罪的認定 被害人的所受傷害非侵害人直接造成,而是被害人在對方強烈的暴力和精神脅迫下,為擺脱、解除危險而“自行”造成的,也構成故意傷害罪。

二、故意傷害的形態

故意輕傷害的,不存在犯罪未遂問題,即行為人主觀上只想造成輕傷結果,而實際上未造成或造成輕微傷結果的,不以犯罪論處。傷害意圖非常明顯(比如致人重傷、死亡),且已經着手實行傷害行為,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應按故意傷害(未遂)論處。

符合犯罪主體要件的行為人,在傷害故意支配下實施了傷害行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達到輕傷程度的,即可認定為故意傷害罪的既遂。故意傷害造成重傷的,包含兩種情況:一是行為人明顯只具有輕傷的故意,但過失造成重傷;二是行為人明顯具有重傷的故意,客觀上也造成了重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結果加重犯。故意傷害沒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認定為故意傷害致死的未遂犯,如果主觀上有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故意,應當認定為故意殺人罪。

三、量刑標準

《刑法》第234條、第238條、第247條、第248條、第289條、第292條、第333條規定,對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傷殘的,暴力取證致人傷殘的,虐待被監管人致人傷殘的,聚眾致人傷殘的,聚眾鬥毆致人重傷的,非法組織或強迫他人血液造成傷害的,應以故意傷害罪論處。這些規定屬於擬製規定,而非注意規定。

(一)犯故意傷害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備註:符合正當防衞條件的,免刑。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任何人都是不可以隨意的侵犯其他公民的人身安全以及財產安全的,犯罪分子不論使用哪一種行為傷害他人身體健康行為後都是會構成故意傷害行為的,但是司法機關會根據犯罪分子的涉案情節以及造成的不同後果來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量刑,所以犯罪的手段也是會影響到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