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罪加緩的條件是什麼?
一、故意傷害罪加緩的條件是什麼?
故意傷害罪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執行緩刑,?緩刑適用於3年以下有期徒刑(數罪併罰時決定執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況下,若其中一罪有判處緩刑的量刑,應附加吸收原則,使緩刑不再執行),中期和長期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另: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通常稱為“死緩”,是收監,注意區分。
根據《刑法》第76條,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77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第77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二、緩刑和死緩的區別:
1、適用前提不同。緩刑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前提;死緩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為條件。
2、執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不予關押,而是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緩的罪犯必須予以關押,並實行勞動改造。
3、考驗期限不同。緩刑的考驗期必須依所判刑種和刑期而確定。所判刑種和刑期的差別決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驗期;死刑緩期執行法定期限為2年。
4、法律後果不同。緩刑的法律後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驗期內是否發生法定情形而分別為:原判的刑罰不再執行,或者撤銷緩刑,把前罪與後罪所判處的刑罰按照數罪併罰的原則處理,或收監執行原判刑罰;死刑緩期執行的後果為:在死緩期限屆滿時,根據犯罪人的表現,或予以減刑,或執行死刑,在死緩執行期間也可因犯罪人違反法定條件而執行死刑。
故意傷害罪的判決是基於實際的犯罪事實來進行處理的,對於緩刑的適用應當根據相關條件適用來進行辦理,如果涉及到造成了嚴重的犯罪事實,而使得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那麼是不可以適用於緩刑處理的,具體情況由司法機關認定。
-
恐嚇打我需要負什麼責任
律師解析: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言語上的威脅恐嚇情節惡劣的,犯尋釁滋事罪,需要負刑事責任。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
-
滿足什麼要件構成搶劫爆炸物罪
律師解析:滿足以下要件構成搶劫爆炸物罪:(一)主體要件:主體為一般主體;(二)主觀要件:主觀方面為故意;(三)客體要件: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對爆炸物的管理制度;(四)客觀方面: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爆炸物相關的管理規定,搶劫爆炸物的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
-
法律規定非法制造彈藥罪該如何判
律師解析:非法制造彈藥罪的處罰如下:1、如果構成非法制造彈藥罪的,會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如果是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彈藥罪指的是違反國家彈藥管理法規,私自制造彈藥的行為。其主觀上出於故意,並具有牟利、搶劫、...
-
法律規定打傷人被判有期徒刑是多久
律師解析:要根據傷情而定:1、如果是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如果是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如果是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據:《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