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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打架輕傷不諒解如何判決?

夫妻打架輕傷不諒解如何判決?
律師解析:兩人打架一人輕傷,對方不諒解的話,涉嫌故意傷害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構成故意傷害罪的,根據下列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判刑的起點: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造成六級嚴重殘疾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我國在實施的新刑事訴訟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致人受傷者和受害者就賠償問題達到協議,取得受害者諒解的,司法機關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於刑事處罰。如果致人受傷者願意賠償,但受害者要價太高,或者不同意調解,經法院調解後失敗的,法院根據案情及悔罪表現,綜合考慮判決結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