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搶奪罪處罰標準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搶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搶奪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是構成搶奪罪的必要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20日起施行的《關於審理搶奪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一)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搶奪罪處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