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孕婦盜竊會如何處理

孕婦盜竊被警方抓獲後,由於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不能收監、拘留孕婦和哺乳期婦女,只能根據案情對其作出取保候審或者治安處罰不予執行的決定。到了檢察機關或者法院階段,也是取保候審,即便判了刑,也會追加緩刑,當事人可申請監外執行。通俗地説,不管取保候審還是監外執行,有限制的人身自由還在,因此,有些人便利用這一優待作為犯罪的擋箭牌。
在孕婦盜竊金額較小但構成犯罪的情況下,會判決緩刑。但在犯罪情節嚴重、涉案金額較大的情況下,根據相關法律也可以判處實刑,但懷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請監外執行。
也就是説一般犯盜竊金額比較小的孕婦會獲得緩刑,而不用坐牢!
法律對孕婦的種種優待,體現了我國對婦女權益的保護,但是個別孕婦就利用這一法律規定來實施犯罪,實屬不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孕婦盜竊會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