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受理案件流程
1、受理案件,報案人首填寫《報案表》,如實説明相關的情況,提供相關的證據和材料。
2、接受案件之後,會盡快開展立案審查工作,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決定,並告知當事人。
3、受理報案後,經審查,凡符合立案條件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5、公安機關經審查決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七日內送達報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對公安機關不立案決定不服的,可向原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要求立案的複議,或向同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異議。
6、已經批准立案的,立案單位應及時展開偵查工作。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不論是否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都應當接受。然後按照管轄的規定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對口頭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應當仔細地詢問和訊問,並將內容寫成筆錄,經宣讀或者交本人閲讀後,若有意見,應當允許更正,若認為無誤後,讓其在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
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構成窩藏、包庇罪的要件有哪些
律師解析:構成窩藏、包庇罪的要件有:(一)主體要件:主體為一般主體;(二)主觀要件:主觀上表現為故意;(三)客體要件:客體是司法機關對犯罪進行刑事追訴和刑事執行的正常活動;(四)客觀要件: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窩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
-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追訴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律師解析:一、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應予立案追訴:1、在內陸水域非法捕撈水產品500公斤以上或者價值5000元以上的,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撈水產品2000公斤以上或者價值20...
-
犯罪既遂了犯罪成立嗎?
律師解析:犯罪既遂了一定犯罪成立。因為犯罪既遂需要滿足犯罪的所有構成要件,其中也必須滿足對他人實施了傷害,所以犯罪既遂就是犯罪成立。犯罪成立指的是被指控的犯罪事實符合犯罪構成要件該當性,犯罪既遂指的是犯罪的形態。成立犯罪後,不一定就是既遂一種形態,也可...
-
怎麼樣才構成非法提供精神藥品罪?
律師解析:符合以下要件才構成非法提供精神藥品罪:1.主體為依法從事生產、運輸、管理、使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的人員和單位;2.在主觀上表現為故意;3.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向吸毒者提供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成癮的精神藥品的行為;4.客體是國家對精神藥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