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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監獄親人匯款流程

給監獄親人匯款流程:
1.服刑人員親屬可從全國各地的郵政局匯款給服刑人員,要明確監獄地址並知道服刑人員的監區
2.郵政局營業所把收到的服刑人員《取款通知單》統一打印,並與明細清單一起送到監獄獄政管理辦公室的幹事。
3.監獄獄政管理辦公室的幹事,根據《取款通知單》上的分箱號碼分發到各監區。
4.各監區內勤幹事對《取款通知單》上的服刑人員親屬進行核實,如確實是服刑人員的直系親屬匯款的,就直接錄入罪犯零花錢系統的服刑人員個人賬户。如果查實不是服刑人員直系親屬的就通過郵政局退回給匯款人,如果服刑人員姓名有錯別字也一律退匯。
5.監獄獄政管理辦公室的幹事根據監區幹事錄入的數據,打印《匯款明細表》連同《取款通知單》一起送給服刑人員簽名確認。
6.監獄獄政管理辦公室的幹事把服刑人員簽名確認的《取款通知單》移送郵政局營業所進行網上兑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給監獄親人匯款流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四十七條

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信,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監獄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內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寫給監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