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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下線100人會怎麼判刑

傳銷下線100人會怎麼判刑
律師解析:傳銷下線100人屬於不屬於加重情節,僅依據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量刑即可。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量刑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時處罰金。情節嚴重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包括組織、領導的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累計達一百二十人以上的、傳銷資金數額累計達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