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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滿釋放幾年解除管控

對服刑人員依法到期刑滿釋放的,不存在動態管控制度,國家有對吸毒人員動態管控制度,涉毒人員被發現後,先由社區管理起來,給予關懷,幫助他們戒毒的制度。因為公安部門的網絡系統中有前科人員的信息資料,上級要求進行掌握,目的是使刑滿釋放人員遵紀守法。

刑滿釋放幾年解除管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三十八條 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於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吸毒成癮人員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