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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調解不成,二人打架受傷如何處理

生活當中難免會有一些爭吵,尤其是在夏季高温天氣,情緒波動較大。口戰很容易演變成為手腳並戰。在這過程中,如果有人受傷,私下調解不同意,二人打架受傷如何處理?責任劃分和流程是什麼樣的?今天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

私下調解不成,二人打架受傷如何處理

一、打架的處理方式

二人打架受傷如何處理,如果雙方打架只是因為一些小事的小吵小鬧,受傷的程度也是有限的那種的話。就比如磕破一點皮之類的,那麼既然雙方都有傷害,那麼不如兩個人私下去裏解決,畢竟也不是多大點的事。雙方打架一方輕微傷,不能調解就到法院起訴,按照規定賠償。雙方不同意調解的可以先由公安機關隔離審查,分析案情,做出處理方案,對於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二、打架處理的後果

二人打架受傷如何處理,法律規定,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打架致人輕傷二級,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按照規定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重傷,應當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屬於輕微傷不構成犯罪,情節嚴重進行行政拘留15天以下。

三、起訴 的一般流程

起訴是一個法律術語,指當事人就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的行為。即請求法院通過審判,使被告人承擔某種法律上的責任和義務

起訴須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還須屬於受訴法院管轄範圍。

民事訴訟法中的起訴,是指民事法律關係主體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權益受到侵犯,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以自己的名義請求法院予以審判保護的訴訟行為。

刑事訴訟中的起訴,指享有控訴權的國家機關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指控的內容進行審判,以確定被告人刑事責任並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訴訟活動。

人民法院審理的各種案件,是以公訴機關或者當事人的起訴為前提,如果沒有人起訴,法院對任何案件都不主動審理。法院如果接受起訴,同意進行審理,稱為受理。起訴的成立,標誌訴訟中審判程序開始。

刑事訴訟中的起訴,指享有控訴權的國家機關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指控的內容進行審判,以確定被告人刑事責任並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訴訟活動。

人民法院審理的各種案件,是以公訴機關或者當事人的起訴為前提,如果沒有人起訴,法院對任何案件都不主動審理。法院如果接受起訴,同意進行審理,稱為受理。起訴的成立,標誌訴訟中審判程序開始。

刑事訴訟中的起訴,指享有控訴權的國家機關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指控的內容進行審判,以確定被告人刑事責任並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訴訟活動。

人民法院審理的各種案件,是以公訴機關或者當事人的起訴為前提,如果沒有人起訴,法院對任何案件都不主動審理。法院如果接受起訴,同意進行審理,稱為受理。起訴的成立,標誌訴訟中審判程序開始。

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總會有一些小摩擦,君子動口不動手,我們可以用理智解決問題就不要用暴力。使用暴力很容易將小事化大,承擔更多的風險。二人打架受傷如何處理要視乎情況的嚴重情況。如果情況不嚴重主張私下調解,如果情況嚴重還是要走法律程序,具體諮詢相關的律師。

標籤:調解 打架 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