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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網上賭場可以選擇哪些舉報方法

賭博這對於任何人來説都是一種精神鴉片,一旦沾染的話將很難徹底根除,大家在新聞當中見到的那些因為沾染賭博惡習而最終導致家破人亡的這些案例全部都是真實的,可有些人沒有引以為戒,在國家加大了對賭博的查處力度以後,轉而通過網上賭場參與賭博。有些民眾發現網上賭場以後,自身也想要舉報,但是不太瞭解舉報網上賭場可以選擇哪些舉報方法?

舉報網上賭場可以選擇哪些舉報方法

一、舉報網上賭場可以選擇哪些舉報方法?

只要發現了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就應當及時撥打110或者到公安機關報案,不需要確鑿的證據,只要能提供一定的線索即可,公安機關將會調查取證,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網上開設賭場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1、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數據,組織賭博活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行為:

(1)建立賭博網站並接受投注的;

(2)建立賭博網站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的;

(3)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注的;

(4)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

2、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1)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3萬元以上的;

(2)賭資數額累計達到30萬元以上的;

(3)參賭人數累計達到120人以上的;

(4)建立賭博網站後通過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5)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6)為賭博網站招募下級代理,由下級代理接受投注的;

(7)招攬未成年人參與網絡賭博的;

(8)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實際上,對於想要舉報違法犯罪行為的熱心市民來説,我們可以直接選擇的最簡單的舉報方法就是撥打110或者親自到公安機關報案,這要比我們在網上去舉報那些犯罪行為方便的多。況且舉報網上開設賭場並不需要舉報人提供確切的證據,只要能夠給公安機關提供一定的線索就足以了。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舉報 賭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