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訴訟管轄

借貸糾紛民事訴訟程序是怎樣的?

借貸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是現代社會很多人借了不按時歸還或者是借貸之後消失不見等等,這種現象十分常見,對於借貸引起的糾紛很多時候我們都束手無策,只能借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利益,收集借貸相關的證據資料到法院進行訴訟,訴訟時需要根據法院規定的借貸糾紛民事訴訟程序進行,讓法律還一個公道。

借貸糾紛民事訴訟程序是怎樣的?

一、借貸糾紛民事訴訟程序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户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複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二、借貸糾紛民事訴訟需要的證據

1、借錢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錢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錢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包括身份信息資料、借貸證據等等,提交法院可以立案的,就可以立案准備開庭審理,在這期間,當事人要積極收集所有和案件有關的證據,例如借據、轉賬記錄、借貸協議等等,這些在開庭審理時是十分重要的,只要有充分合法真實的證據,對於案件的審理結果有着很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