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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訴打架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一、追訴打架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追訴打架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打架致人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視具體量刑情節而有不同的追訴時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追訴期限為五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訴期限為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追訴期限為二十年。同時,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2、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3、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二、法院審理打架刑事案件時效是多久?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訴訟法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綜上所述,打架鬥毆造成人員傷害的,屬於刑事案件,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會有一個訴訟時效,打架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犯罪情節和嚴重後果,量刑標準不同,這樣對應的追訴時效也不一樣,從五年、十年到二十年不等。對於已經立案的,訴訟時效上沒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