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訴訟仲裁 > 訴訟管轄

訴訟時效是2年還是3年?

一、訴訟時效是2年還是3年?

訴訟時效是2年還是3年?

有關新的法律訴訟時效和開始執行時間可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最長訴訟時效

一般規定最長的訴訟時效為二十年。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將不再予以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所以,最長的訴訟時效的期間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權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效最長也是二十年,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

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後,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後,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

綜上所述,民事訴訟時效是2年還是3年這個問題法律是有規定的,在知道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的時候,要儘早的把侵害證據保留,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照法律的規定時效內通過訴訟來保護自己的利益,將自己受到的傷害降低到最小。

標籤: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