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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立案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一、民事訴訟立案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民事訴訟立案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1、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2、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3、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4、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二、民事訴訟費用包括哪些?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訴訟費包括兩個方面:

1、案件受理費。就是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當事人提出的訴訟後,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案件受理費可分為:

(1)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如離婚、侵犯公民肖像權、名譽權等因人身關係或非財產關係提起的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2)財產案件受理費。如債務、經濟合同糾紛等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2、其他訴訟費用。人民法院除了向當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費外,還應收取在審理案件及處理其他事項時實際支出的費用。主要包括:

(1)勘驗費、鑑定費、公告費、翻譯費(當地通用的民族語言、文字除外)。

(2)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在人民法院決定開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費。

(3)採用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

(4)執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所實際支出的費用。

(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

由此可見,在民事訴訟收費項目中,法院立案費應該佔了大頭。受理費根據案件性質不同,執行不同的民事訴訟立案收費標準,其中財產性案件的收費標準是根據案值的一定比例收取,並且分為多個檔次。雖然説現在亂收費的情況很少,但是當事人還是要了解下相關知識,以免被多收取費用,平白的增加訴訟成本。

標籤:立案 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