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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訴人確實沒錢償還怎麼辦?

一、被起訴人確實沒錢償還怎麼辦?

被起訴人確實沒錢償還怎麼辦?

被起訴人確實沒錢償還可以和對方協商,然後分期償還。實踐中,要是獲得欠款訴訟的勝利,而對方當事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話,當事人可以待判決生效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包括動產與不動產。

同時,為了確保將來判決的執行、債權的實現,債權人可在起訴之前或起訴同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二、欠款訴訟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1)注意證據的收集

民事訴訟實行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債權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舉證不能,則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在欠款糾紛中,債權人在起訴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説明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據,如協議,合同,送貨單,提貨單,電話錄音等等。對於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另外,須注意對於收集的證據要及時,一般是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則,可能對方已超過舉證期限而不予質證。

同時,為了確保將來判決的執行、債權的實現,債權人可在起訴之前或起訴同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2)訴訟時效不應忽視

欠款糾紛,訴訟時效至關重要,如果債權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不主張自己的權利,則將喪失勝訴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債權人代位權】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因為民間借貸糾紛而到法院進行起訴,確實欠款人無錢償還的話,也可以通過調解協商的方式來要求分期還款,但是如果對方不信守承諾,也可以向法院規定來申請強制執行。

標籤:起訴人 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