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違規追訴期多長時間?
一、高考違規追訴期多長?
高考違規追訴期是6個月的時間,根據教育部33號令《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第九條 考生有第五條所列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考生有第六條、第七條所列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當次考試各科成績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一)組織團伙作弊的;
(二)向考場外發送、傳遞試題信息的;
(三)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
(四)偽造、變造身份證、准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的。
最新高考作弊入刑規定
《刑法修正案(九)》有關組織考試作弊罪條款將首次適用於高考,即: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教育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查處高考中各類違規行為,對於考試不誠信、違紀作弊的考生,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資格或錄取資格,視情節嚴重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並將其違規事實記入考生誠信電子檔案;已經入學的要堅決取消學籍。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處理。
當前考試作弊行為已呈現團伙化、產業化的特徵,形成了製售作弊器材、考試前或考試中偷題、僱傭槍手做題以及銷售傳播試題、答案等的“一條龍”考試作弊產業鏈。此外,隨着信息技術的進步,利用高科技和互聯網偷題、銷售傳播試題和答案的行為也很難被發現。可見,組織作弊行為已經嚴重擾亂考試活動的正常進行,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對此,有利用刑事手段進行打擊的必要。
根據新規定,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替考和被替考雙方都構成犯罪,其構成要件沒有情節或後果嚴重程度的限制,一旦實施替考行為雙方都可定罪,表明國家法律為了維護社會誠信,依法懲治失信、背信行為,對替考行為採取零容忍的態度。
在我們國家,高考作弊是對於其他的考生來説非常的不公平的,而且也是屬於一種違法違規的現象,對於社會的危害性是比較大的,所以將其列入到刑事處罰的範圍之內,一旦存在該行為,就必須按照刑事處罰來進行。當然了,也有追訴時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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